近日,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公布了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名单,全国共有27个城市入围,镇江市作为东部地区8个城市之一,赫然在列,成为本批江苏省唯一入选的城市。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是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于2011年启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申报,创建周期为2年。验收合格后,命名颁牌。创建示范区已经成为各地政府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镇江市大力构建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建设完善,各级财政对文化事业的经费投入逐年递增,各项工作亮点纷呈。国家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工作得到中改办充分肯定、文化广场标准化建设在全国应用推广、每年几千场全民艺术普及活动开展如火如荼、“淘文化网”“菜单式”、“订单式”演出受到群众热烈欢迎、“文化镇江云”平台建设在全省率先建成,“书香镇江”建设让阅读无处不在,这些都为申报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奠定了坚实基础。自去年8月份开始,镇江市经省政府推荐,向国家文化和旅游部递交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申报书,经过现场答辩、专家评审、征求意见、对外公示等环节,最终获得创建资格。(文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