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
因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拟对下列同志职务作如下调整:
孔波同志(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拟聘任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褚正东同志(文化产业和市场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拟聘任为文化产业和市场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张宇华同志(印刷和发行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拟任印刷和发行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顾云同志(新闻出版和版权处副处长,主持工作)拟任新闻出版和版权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张小军同志(文物处副主任科员,同时被聘任为镇江博物馆副馆长)拟任文物处主任科员;
於斌同志(镇江市文华会计代理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拟任镇江市文华会计代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正宏同志(镇江博物馆馆长)拟兼任镇江博物馆党支部书记;
杨雷同志(镇江画院院长)拟兼任镇江市美术馆馆长。
当否,请批复。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