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做好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相关文件出台工作。
2. 召开《镇江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办法》专家论证会。
3. 赴各辖市区审查第十三届江苏省“五星工程奖”初选作品。
4. 博物馆改扩建工作:配合设计招标,做好设计单位来馆现场察勘工作;根据专家意见,继续修改“近代镇江”陈列大纲。民艺馆新馆迁建工作:完成初步设计与概算,报发改委审批;争取完成可行性调研报告的审批工作;推进场馆深化设计。
5. 筹备2018年自然与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系列活动。
6. 组织辖市区申报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
7. 认真落实省局《关于实施“全民消防我行动”大型公益计划的通知》广电方面消防工作要求;
8. 继续做好文化镇江微信编发和媒体联络工作。
9. 发动企业申报2019年度国家艺术基金;就数字出版及文创引导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财政等部门意见。
10. 与长三角文化产业发展联盟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11. 举办镇江市“希望之星”艺术考级优秀节目作品展演活动。
12. 指导省级绿色网吧申报工作;启动全市社会艺术考级活动备案工作。
13. 做好《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年度审核工作。
14. 做好辖市(区)应急广播建设推进工作。
15. 对申报的优秀版权作品进行整理分类,并择优向省级推荐。
16. 根据全市版权工作需要,向省局争取新增1个市级版权登记点,变更2个现有版权登记点。
17. 确定和启动实施书香城市建设示范市创建方案。
18. 组织参加2018年全省农家书屋工作会议。
19. 协调安排我市印刷企业环保治理工作专项活动;协调安排“阅读早教包”专题科研项目调查方案。
20. 做好省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双先”评选表彰对象进行重点考察准备工作。
21. 做好市直文广新系统养老保险准备期清算工作及2014年10月以后退休人员待遇核定准备工作。
22. 启动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
23. 启动出版物市场、印刷复制企业和网络文化环境整治行动。
24. 承办南山剧场“一带一路中德音乐会”;继续创作《茶山女人》剧本。
25. 做好镇江博物馆文物语音自助导览系统可讲解文物条目的编写工作。
26. 举办“节日展风采”主题文化活动1场。
27. 组织开展“我的书房故事”主题活动;筹备第六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申报工作。
28. 推进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程工作;继续做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29. “润州情”——润州社区廉政文化书画展在市美术馆开展。 30. 做好全国第二届大字书法艺术展相关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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