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特制定镇江市“艺术之光”全民艺术普及2016年-2018年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实施“全民艺术普及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开展全民艺术知识、全民艺术欣赏、全民艺术技能、全民艺术精品和全民艺术活动的普及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市民文化艺术素养和审美水平,让艺术全面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使人们的生活更加审美化、艺术化,更有情趣,更富有人文精神和审美内涵,进一步激发广大市民文化创造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2016年-2018年,加强我市全民艺术普及工作的制度设计,全面实施全民艺术普及“八大计划”(全民艺术知识普及计划、全民艺术欣赏普及计划、全民艺术技能普及计划、全民艺术精品普及计划、全民艺术活动普及计划、全面艺术普及数字传播计划、全民艺术普及品牌塑造计划、全民艺术普及队伍培育计划),扎实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六进”活动(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军营),到2018年,在全市打造10个全民艺术普及品牌和10个全民艺术普及示范基地,举办100场全民艺术精品展演展示活动,评选100个全民艺术普及明星、培育100支全民艺术普及社团和1000个全民艺术普及骨干,举办1000场全民艺术普及讲座和培训、开展10000场全民艺术普及活动,形成全民艺术普及的目标体系、评价体系、队伍体系和制度体系,建立城乡互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全民艺术普及工作机制,全面构建覆盖城乡、门类齐全、便捷高效的全民艺术普及体系。
三、工作内容
1.加强全民艺术普及制度设计。
三年任务:加强全民艺术普及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城乡互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全民艺术普及工作机制,把全民艺术普及工作纳入“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初步形成全民艺术普及的目标体系、评价体系和制度体系,推进全民艺术普及工作的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2016年,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民艺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和《镇江市“艺术之光”全民艺术普及2016-2018三年行动计划》,明确2016-2018三年我市推进全民艺术普及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建立全市全民艺术普及工作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联络员,定期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2017-2018年,各辖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全民艺术普及工作,建立健全联络员会议、信息报送制度和全民艺术普及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科学评估工作效果,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实施全民艺术知识普及计划。
三年任务:各级各类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工人文化宫、文化馆站和市直各文化单位要充分利用设施、场地、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各种载体和平台,举办全民艺术知识普及公益讲座1000场。
2016年-2017年,每年举办300场全民艺术知识普及公益讲座,其中,辖市区举办讲座100场,各类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社会艺术培训机构举办讲座100场,各级文化部门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举办讲座不少于100场,
2018年,举办400场全民艺术知识普及公益讲座,其中,辖市区举办讲座100场,各类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大学举办讲座100场,各级文化部门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举办讲座不少于200场。
3.实施全民艺术欣赏普及计划。
三年任务:结合镇江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云”建设,录制和上传各艺术门类教学视频资料,利用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各类载体和平台,为群众提供及时、快捷的艺术欣赏普及服务。
2016年-2018年,各辖市区和市直各文化单位每年要录制并上传不少于10G的全民艺术普及音视频资料。
4.实施全民艺术技能普及计划。
三年任务:全市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单位和艺术培训机构举办音乐、舞蹈、书画等面向不同人群的各类全民艺术技能公益培训1000期。积极探索构建“文心公益培训联盟”,鼓励各级各类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老年大学和社会艺术培训机构参与全民艺术普及活动。
2016年-2017年,每年举办300期全民艺术技能普及公益培训班,其中,辖市区举办培训班100期,各类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大学、社会艺术培训机构举办培训100期,各级文化部门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举办讲座不少于100期。
2018年,举办400期全民艺术知识普及公益培训,其中,辖市区举办讲座100期,各类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大学举办讲座100期,各级文化部门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举办讲座不少于200期。
5.实施全民艺术精品普及计划。
三年任务:认真做好艺术精品的引进工作,发动和引领艺术创作骨干深入生活,创作群众艺术精品。要结合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和群众文艺创作,加大艺术精品在淘文化网、文化广场演出、下乡演出的比重,提升艺术普及活动的艺术水准和质量。
2016年-2108 年每年组织开展艺术精品展示展演活动20场以上,其中每个辖市区每年举办艺术精品展示展演活动不少于2场,市直不少于6场。
6.实施全民艺术活动普及计划。
三年任务: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六进活动”,推动文化艺术活动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军营,结合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组织开展群众性节日民俗活动、戏曲活动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全市开展艺术展演展示、艺术沙龙、艺术展览等各类全民艺术普及活动10000场,丰富和活跃我市城乡人民文化生活。
2016-2017年,全市每年组织开展各类全民艺术普及活动3000场以上,其中各辖市区组织开展艺术展演展示、艺术沙龙、艺术展览等各类活动2000场以上, 市各有关部门和社会艺术机构组织开展各类活动1000场以上。
2018年,全市每年组织开展各类全民艺术普及活动4000场以上,其中各辖市区组织开展艺术展演展示、艺术沙龙、艺术展览等各类活动2500场以上,市各有关部门和社会艺术机构组织开展各类活动1500场以上。
7.实施全民艺术普及品牌塑造计划。
三年任务:各辖市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地地域文化特色和群众需求,构建特色项目,打造10个全民艺术普及品牌和10个全民艺术普及示范基地,力争在省和国家产生重大影响。
2016年,各辖市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认真拟定全民艺术普及品牌打造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品牌打造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开展品牌活动。加强全民艺术普及阵地建设,积极创建市级全民艺术普及示范基地。
2017年,各辖市区和市各有关部门按计划推进全民艺术普及品牌和示范基地打造工作;组织开展首批全民艺术普及品牌和示范基地评选工作,评选表彰5个全民艺术普及品牌和5个全民艺术普及示范基地
2018年,继续推进全民艺术普及品牌和示范基地打造工作,评选表彰5个全民艺术普及品牌和5个全民艺术普及示范基地。同时,在文化广场建设中结合全民艺术普及来增加文化广场的文化艺术气息,在文化广场增设文化艺术普及的一些项目,以进一步契合镇江的文化底蕴、文化传统,打造一批有特色有艺术氛围的文化广场。
8.实施全民艺术普及队伍培育计划。
三年任务:广泛动员,充分调动艺术院校、各类学校、艺术表演团体和公共文化单位以及有一技之长的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全民艺术普及的积极性,培育100支全民艺术普及社团和1000名全民艺术普及骨干,每年举办艺术类展示评选活动,组织开展各个门类的艺术人才评选。
2016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培育打造30支全民艺术普及社团,同时积极开展全民艺术普及志愿者的招募和组建,吸引有一技之长的社会人士参与到全民艺术普及活动中,培养和招募300名全民艺术普及骨干,并评选表彰30名全民艺术普及明星。举办第六届镇江市青少年书画作品展、第28届少儿故事创作演讲大赛,首届全民艺术普及社团展演周活动。
2017年,着力强化“艺术普及从娃娃抓起”的理念,通过网络征集上传学龄前儿童简单的背诵一两首唐诗,跳一段舞蹈,一幅涂鸦等录制成的视频,组织开展“艺术宝宝”网络评选活动,评选出100名“艺术宝宝”,激发广大青少年孩提时代的艺术感知力和创造力。
在全市范围内培育打造30支全民艺术普及社团,培养和招募300名全民艺术普及骨干,评选表彰30名全民艺术普及明星,举办第七届镇江市青少年书画作品展、第29届少儿故事创作演讲大赛,第2届全民艺术普及社团展演周活动。
2018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培育打造40支全民艺术普及社团,培养和招募400名全民艺术普及骨干,评选表彰40名全民艺术普及明星,举办第八届镇江市青少年书画作品展、第30届少儿故事创作演讲大赛,第3届全民艺术普及社团展演周活动。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城乡互动、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全民艺术普及工作机制,成立镇江市全民艺术普及工作领导小组。各辖市区各有关部门把全民艺术普及工作作为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责任,制订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时间与进度,确保全民艺术普及三年行动计划落到实处。
2.加强经费保障。按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要求,对全民艺术普及活动项目进行媒体公示和采购,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3.加强监测评价。发挥专家学者组织策划、业务指导、价值引领等方面的作用,依托第三方专业调查评估机构,开展全民艺术普及绩效测评,为评选考核提供依据,形成科学的测评体系,确保全民艺术普及三年行动计划取得预期成效。
4.加强氛围营造。充分发挥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宣传全民艺术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和社会效果,积极营造浓厚的全民艺术普及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