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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镇江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意见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数字出版是国家重点扶持发展的新兴文化产业。为加快我市数字出版产业发展,推动文化产业成为支柱性产业,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加快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出政发〔2010〕7号)、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的意见》(2011年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二次全体会议通过)和《江苏文化建设工程实施办法》(苏办发〔2012〕14号)等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十八大提出的“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的要求,依托镇江的科技、教育、人才、产业和区位优势,以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镇江园区为载体,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推动相结合,着力在数字出版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研究开发一批重大产品和重大技术,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实现我市数字出版产业爆发式增长,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发展目标为:到2015年,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镇江园区实现数字出版产业业务总收入超过300亿元。此后,按照数字出版核心企业业务收入年均不低于40%的增幅发展,到2020年,确保实现数字出版产业业务总收入超过10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1.加快推进数字出版产业园区建设 

  按照“一园区,双引擎,多极点”的规划,加快推进润州数字出版基地、句容数字出版基地建设,为数字出版产业集聚发展提供载体平台。着力搭建数字出版技术服务、版权服务、金融服务、人才服务、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园区数字出版技术创新、版权保护、版权交易、企业孵化等功能。支持出版单位、数字技术提供商承担数字出版公共服务项目。 

  2.推动传统新闻出版向数字化转型 

  大力推动传统出版业转型升级,支持图书、报刊出版单位采用新技术、新模式改造传统出版流程,建立适应数字出版的内容生产方式、发行渠道、商业运营和赢利模式。大力发展数字印刷,支持传统印刷复制企业采用数字化工艺技术改造印刷生产流程,引进先进印刷复制设备。支持出版发行企业利用数字技术和物联网技术构建网上书店和实体书店,推进出版物网络发行,实现管理运营的数字化。支持跨媒体合作,推动多媒体互动出版。 

  3.培育一批数字出版龙头企业 

  实施龙头企业培育工程,着力培植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数字出版企业。对出版导向正确、技术实力雄厚、竞争优势明显、发展前景广阔、经营业绩突出的数字出版企业给予重点扶持。鼓励非公有制数字出版企业与拥有内容资源优势的国有出版企业嫁接重组。鼓励、吸引国内数字出版龙头企业入驻镇江园区。实施数字出版加工“走出去工程”,大力发展数字出版产品(服务)出口和外包。 

  4.开发一批优质数字出版产品 

  着力打造一批以数字化内容、数字化生产和网络化传播为特征的数字出版产品。积极探索出版资源数字版权授权解决方案,鼓励企业制定行业标准,对传统资源进行分类、存储,对内容资源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开发利用,形成覆盖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电子书以及各种新兴用户终端的数字出版产品体系。 

  5.建立大型数字出版云平台 

  整合出版传媒企业、技术提供商、渠道运营商的资源,打造面向全社会、内容资源丰富、版权保护机制完善、营销模式清晰合理的大型综合性数字出版云,构建基于互联网、移动通信网、有线电视网和卫星电视直播网等多网覆盖、技术先进、传输快捷的新型出版内容云传播体系。 

  6.提升数字出版产业科技含量 

  支持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进产学研深度结合,在云出版技术、卫星数字发行技术、移动网络技术、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多媒体技术、阅读终端技术等领域加强研究,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加大数字出版领域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力度。 

  7.加强数字出版人才培养 

  加强数字出版人才队伍建设,造就充裕的数字出版专业技术人才和数字出版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完善数字出版人才培养机制,积极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提高人才培养效率。积极帮助数字出版人才申报市级以上人才工程。支持企业聘用国内外高层次数字出版人才。 

  三、扶持政策 

  (一)财政支持 

  设立镇江市数字出版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用于扶持数字出版产业发展,重点扶持数字出版产业集聚区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具有爆发式增长潜力的数字出版产业项目建设。辖市(区)每年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30%以上用于扶持数字出版产业发展。 

  鼓励数字出版企业入园集群发展,对经评审认定符合入园条件的新注册数字出版企业,由属地政府给予三年房租补贴;对数字出版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条件的,分别享受市政府加快推进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扶持企业上市等政策,申领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市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市科技经费等。 

  支持、帮助数字出版领军人才(团队)申报市“金山计划”,入选人才(团队)享受镇江市“人才特区”优惠政策。 

  (二)融资扶持 

  对有发展潜力的数字出版项目及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创新型数字出版企业和高成长性数字出版企业,市创业投资基金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给予重点投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数字出版领域。制定著作权评估和质押办法,鼓励企业利用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开展投融资活动。开展创建文化产业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加快发展文化产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加强对数字出版产业的金融支持。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三)税收优惠 

  切实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和镇江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数字出版企业可申请享受相应税收优惠。 

  (四)其他政策 

  优先推荐数字出版项目进入国家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全力帮助数字出版企业和人才(团队)申报争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出版基金、国家“千人计划”、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省“双创计划”等国家和省各类奖励、扶持资金。 

  建立数字出版政府首购制度,将数字出版产品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本市预算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优先选用我市自主创新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出版产品与服务。 

  四、组织领导 

  1.健全工作机制。健全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镇江园区建设推进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完善职责分工,集成各种资源,形成推进数字出版产业爆发式增长的工作合力。园区所在辖市、区应建立工作机构,出台扶持政策,加快推进园区建设,并成立专业招商(招才)团队,加强数字出版龙头企业、数字出版领军人才的招引工作。建立入园企业准入退出机制,不断提高园区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 

  2.完善考评体系。建立健全数字出版产业分类统计、运行监测和分析发布制度。建立健全数字出版工作考评体系,把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实际成果和发展水平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评指标。建立招商奖励办法,重奖数字出版企业、数字出版重大项目引进人。 

  3.加强版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司法、行政、技术标准管理机构紧密协作的版权保护工作体系,完善重大案件联合督查督办制度,严厉打击数字网络领域盗版行为,切实保障著作权人合法权益。 

  4.创造市场需求。适应数字阅读潮流,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数字阅读活动,鼓励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建设,拓展全民阅读空间,推广无人报业智能零售系统和数字阅报栏、户外新闻视屏的应用,推进农家书屋向数字化方向发展,为发展数字出版产业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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