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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文广新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镇江市《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精神,结合我市文化广电新闻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围绕法治镇江建设的各项要求,围绕我市文广新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以服务科学发展为已任,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龙头,以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以强化工作实效为重点,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实现“十二五”镇江文广新事业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镇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公共文化服务、广播电视管理、文化遗产保护和文化产业等具体任务,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2、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利保障出发,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人民群众了解和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坚持分类指导。坚持以文广新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分别确定普法的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学习形式和学习要求,对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和市直文化单位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实施分类指导,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坚持学用结合。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法治实践作用。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法治实践,全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通过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文广新系统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做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围绕以宪法为纲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开展法制宣传。重点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根本制度、根本任务等主要内容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学习宣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培育民主法制观念,增强干部职工的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围绕发展与繁荣文化事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法制宣传。大力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文化遗产保护、新闻出版(版权)、广播影视管理、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研究探索文化体制改革后市场监管的方式和手段,努力提高通过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促进事业繁荣和产业发展的能力,促进行政管理人员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公共文化服务和公共文化管理。

  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开展法制宣传。切实加强倡导社会责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政务公开、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以整顿文化市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文化市场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着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规范运行的文化市场。宣传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围绕培育和增强公民法律意识开展法制宣传。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继续深化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依法主张和维护合法权益,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以遵守法律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围绕贯彻和推进依法行政的法律法规开展法制宣传。突出抓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着重加强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创新、公平廉洁执法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文物法》、《著作权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政行为监督,不断提高文广新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文广新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重点突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守法工作,推动“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实。

  (一)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继续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法制培训制度,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行领导干部述法考核制度,增强依法管理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认真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在公务员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教育,切实加强宪法、通用法律和履职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教育,努力提高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建立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定期开展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把依法办事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

  (三)切实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完善和推广持证上岗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行政执法人员要准确掌握国家基本行政法律法规和文化综合执法需要的专门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切实加强对文化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

  (四)努力强化文化事业单位学法用法。各级文化事业单位要切实抓好本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执行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对所属人员开展经常性法律学习培训,重点学习劳动用工制度、合同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财会税收法律制度以及其他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五)深入开展面向社会和群众学法用法。各级文广新系统要利用自身的特点和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群众宣传宪法和法律,特别是有关保障和维护公民文化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增强自主创新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引导他们自觉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维权,充分、合法地行使宪法赋予的基本文化权利。充分利用“文化遗产日”、 “国际博物馆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机,结合“文化惠民活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对口支援、加强乡村文化设施建设等经常性工作,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文化法制宣传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

  局机关、市直各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法制学习时间不少于1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学习时间全年不少于15天,局机关工作人员法制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40学时,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应当认真做好各自的学法用法笔记。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市文广新系统“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制定全市文广新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市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认真制定好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抓好培训、试点和教材征订,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市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方案落实。各单位各处室年度计划和总结报局“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每年的12月份,由局组织开展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工作。2013年根据中期督查情况,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荐表彰“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局将统一组织对“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并接受省级、市级“六五”普法考核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文化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部署。市文广新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的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办公室),由局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由政策法规处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为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负责领导实施全市文广新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要根据自身普法工作的实际,安排落实相应的专项经费,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正常开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切实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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