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下午,镇江市文广新局召开《镇江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办法(草案)》专家论证会。
今年初, 镇江市政府将《镇江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办法》列入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镇江市文广新局负责牵头起草规章条款。在对全市辖市区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镇江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要求,镇江市文广新局起草了《镇江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办法》(草案)。
4月份,镇江市文广新局先后召开了辖市区文化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市直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多个层面的座谈会,收集汇总修改意见20余条。
5月22日,镇江市文广新局邀请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社科院等单位的专家,对《镇江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办法(草案)》进行论证。从章节设置、条款内容、合法性审查等多方面,对草案的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论证。
下一步,镇江市文广新局将根据专家论证会的意见,修改草案内容,经党委会讨论后提交镇江市政府法制办。《镇江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办法》将于年内公布施行。(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