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安全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经信委,近期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生产销售安装使用管理的通知》(苏新广发〔2015〕19号)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生产销售安装使用管理工作,6月1日上午,市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会同局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处对市区内有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资质的三星级以上宾馆进行了检查。执法人员在镇江某酒店检查时,发现其《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已于去年年底注销,但该酒店仍在擅自接收使用卫星传送的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执法人员对该酒店客房电视节目接收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取证,并责令其公司接受进一步的调查处理。目前,该酒店已被立案处罚。
通过打击擅自接收境卫星电视节目的行为,让广大经营者清楚何事可为、何事不可为,引导其守法经营;同时,也在广大市民群众中普及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的有关法规(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