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 2017年7月14日至8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文广新局党委进行了专项巡察。2017年10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文广新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端正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以来,局党委多次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了市委关于我市巡察工作的相关精神,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个推动文广新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认真查摆差距,深刻剖析原因,推动全局党员干部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坚定不移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积极投身到镇江“两聚一高”的文化新实践当中。
(二)强化组织领导。整改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进行,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周文娟任组长,副局长马建中任副组长,局党委班子成员张志耕、孙小梅、顾雄林、周连锁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组织人事处,马建中兼任办公室主任,胡光富、仲媛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制定工作方案,研究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与完成。
(三)压实整改责任。向市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下发了《市文广新局党委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了《市文广新局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整改责任分解表》,把整改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具体化、实践化。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分层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逐项建台账、抓跟踪、促落实,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市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整改方案,切实把问题解决彻底、整改到位。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通报进度。局机关党委负责督促检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
(四)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及时将整改进展情况及整改成效,向市委第二巡察组和市委巡察办进行汇报,确保整改工作深入扎实有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
自2017年10月30日巡察反馈以来,市直文广新系统坚持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推动各项整改工作有序开展,截止到2017年12月30日,3个方面11个问题有9个整改完成,有2个正在整改之中,集中整改期内的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落实不规范”问题: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委中心组制定了专题学习计划,每个领导班子成员下发3本书和1本专用笔记本,每月至少学习1次,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二是下发了《关于市文广新局领导班子分工调整的通知》,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重新明确“一把手”的工作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松手,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责任不缩手”。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并出台了《镇江市文广新局党委会议事规则(修订)》,明确了4项决策原则、7项决策内容、9项议事要求和7项议事程序,党委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事先开展情况调研,并征求班子成员和机关、直属单位党员群众的意见,会上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并表决通过后贯彻实施。四是强化局首问负责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了班子成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主动性。
2、针对“对下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重视和监督不够”问题:一是全面梳理了下属单位领导班子配备情况,理清职数空缺情况。二是对3个下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调整,配齐配强了领导班子。三是明确党委成员专人联系开展经常性思想教育,并通过参加指导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措施,消除了个别单位班子成员思想、工作隔阂,增进了班子团结。
3、针对“对下属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未履行监督职责”问题:一是根据《镇江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镇江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并出台了《镇江市文广新局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突出监管重点,加强对下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和管控。二是加大了机关公务员公开招聘工作力度,2018年招聘2人,2019年底争取再招聘3人,尽快缓解机关工作人员短缺、人力严重不足的现状,力争2018年底全面解决人员混岗使用问题。三是全面梳理出上轮巡察反馈的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整改不到位问题,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加强整改,先后出台了《镇江市文广新局直属单位公车费用报销制度》、《镇江市文广新局审计工作暂行规定》等7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了财务制度建设。四是进一步明确了整改第一责任人和整改第一责任部门,强化制度执行跟踪。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执行不严,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组织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提高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的认识。二是改进党委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法,全面贯彻整风意识,强化班子成员党性分析深度,在2017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中,深刻剖析找准自身问题,做到落细落小、见人见事。同时深入开展出于公心、直截了当的相互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三是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活动,每年至少在党支部讲党课1次以上。四是认真落实市委《党支部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工作法”》,明确各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方式及参与对象,基层支部党小组会每月1次,支委会每月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1次。五是进一步落实《镇江市文广新局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党委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与分管部门的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2次以上。六是强化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制度,提高党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针对“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队伍建设薄弱,存在党组织设置不合理、未按期换届”的问题:一是组织了1次全局党建业务工作培训班,组织党务干部学习新党章和党建业务知识,熟悉党建信息平台操作流程。二是选优配强基层单位党务干部,大力改善学历、性别等结构,提升基层党务干部的整体素质。三是结合文化执法“同城一支队伍”的要求,整合丹徒区文化执法党员,正式组建镇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党支部,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支部委员会。四是按期组织基层党组织换届,截止到2017年12月22日,茅山新四军纪念馆、图书馆、民间文化艺术馆、镇江博物馆、艺术创作研究中心等5个党支部均按期完成换届改选。
3、针对“个别下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交流轮岗不够、违规在外兼职”问题:一是认真学习市委关于干部交流工作的相关规定,把在同一职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作为轮岗交流重点,初步明确了下属单位领导干部交流轮岗方案,计划在2018年下半年有序开展下属单位科级干部交流工作。二是会同派驻纪检组一起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违规在外兼职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三是会同市纪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组运用“四种形态”,对已确认违规兼职的人员开展了诫勉谈话。
4、针对“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录用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全面梳理下属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情况,重新核定市直单位编外用工岗位和用工数量。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编内为主、编外为辅;从严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新进劳务派遣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规范录用“入口”和人员管理。三是重新确定社会化用工工资标准,统一规范工资发放。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通过党委中心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局专题会议以及干部职工大会等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提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意识。二是认真制定了市文广新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及《考核细则》,将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市直各单位和机关处室的责任内容进行细化,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具体考核措施,压实责任。三是强化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每半年进行1次研判,并向上级党组织上报专题报告。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党建考核机制不完善”问题:一是完善了《市文广新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班子成员分管业务管理责任和党风廉政责任,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建立了党建工作“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完善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和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实施了经常化考核工作。半年听取1次基层党支部书记专项述职,年终开展1次基层党建“联述、联评、联考”专项述职评议,做到抓党建知责、负责、尽责。
2、针对“对下属事业单位工程项目招投标、固定资产处置等廉政风险点未实施有效的监督监控”问题:一是严格执行《镇江市文广新局工程建设项目权力节点监控实施办法》、《江苏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凡是符合招投标条件的工程项目必须招投标,杜绝“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的行为。二是凡是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工程招投标项目,均纳入政府采购范畴,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公开招标采购。三是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下属各事业单位完工的建设项目及时组织验收,办理竣工决算,同时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5万元以上的项目出具《审计报告》,5万元以下的项目出具《工程决算审定单》。对建设项目的性质进行甄别,应列入固定资产的项目,及时结转固定资产。
3、针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依据《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省、市级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将省级以上免费开放专项资金专款使用纳入各单位行政目标考核,并由财务处牵头进行全面梳理,严格使用范围,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二是依据财政部门的政策法规和局《内部控制手册》的相关规定,结合全系统财务管理的现状,出台了《镇江市文广新局办公用品、电脑耗材、原材料管理制度》、《镇江市文广新局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镇江市文广新局直属单位公车管理制度》、《镇江市文广新局直属单位公车费用报销制度》、《镇江市文广新局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局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三是实施动态管理。强化文化系统会计结算中心的监督管理职能,建立财务人员的预审制度,每笔支付事项须经出纳会计初审、主办会计终审后方能支付,杜绝“先支付,后补救”的现象。各事业单位的主要工作特别是业务活动应及时报财务人员特别是主办会计知晓,以便于财务人员对各单位的财务工作实行“事前介入”和“动态管理”。
三、深化整改成果,强化长效机制
下一步,局党委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地推进整改,推动文广新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进一步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活动,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
(三)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抓好党章党规的贯彻执行力度,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问题整改,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为推动镇江文化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营造良好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0825198;电子邮箱whjzzr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