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省局转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后,市文广新局迅速将通知转发给辖市(区)文广新(体、旅)局及各有关单位,全面贯彻通知精神。一、密切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盗窃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强化重大活动期间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二、贯彻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三、夯实广播电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治安防范工作,严密治安防控体系。四、强化广播电视重点单位、重要传输设施反恐怖防范工作。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体资源,深入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六、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广播电影电视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