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51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均应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